但这可能也是不得已而求其次的一个做法。
无论哪一种选择都是不利的局面,不得已而求其次,山十三宁可被追杀,也不愿被人惦记着。
不得已而求其次,明师,或可作为一种中间状态:高于经师、向人师境界迈进的一个阶梯。
罚款毕竟是一种简单原始的管理手段,多出于不得已而求其次。
为此就必须有"不得已而求其次"的准备。
美国“不得已而求其次”,拉姆斯菲尔德终于同意肢解EP-3。
我们老板真小气,不愿意按照标准工资水平出钱雇用办公人员,所以我们只好不得已而求其次.
就此而言,上述调查的题目设计是有问题的,只让调查对象在几个职业之间进行“单项选择”,却没有给调查对象“不得已而求其次”的空间。
这样一种说法是有点儿夸大其词,我个人认为实际上是美国不得已而求其次之举。
当然,可以理解的是,当公众无从对制度建构说三道四的时候,把反腐寄托于奢侈品消费的蛛丝马迹之上,也是一种“不得已而求其次”的最佳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