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 讞
“論讞”的读音
- 拼音读音:
- [lùn yàn]
- 汉字注音:
- ㄌㄨㄣˋ ㄧㄢˋ
- 简繁字形:
- 论谳
- 是否常用:
- 否
“論讞”的意思
基本解释
基本解释
1.审判定案。网络解释
论谳
宋 王安石 《又赐敕奖谕审刑院详议官大理寺详断官等》:“汝等能勤且敏,论谳用单。” 元 柳贯 《送郭子昭经历赴淮东》诗:“居中密告猷,治外详论谳。” 清 吴嘉宾 《城南书舍图序》:“读如听辞,著如论谳。今语治狱者曰:子姑听辞勿论谳,可乎?”“論讞”的单字解释
【論】:[lùn]1.議論;分析和說明事理。2.衡量;評定。3.編次。4.研究。5.調查。6.推知。7.問,考慮。8.定罪。9.論告;彈劾。10.謂按照某種單位或類別等。11.敘說;說。12.言論;輿論。13.主張;學說;觀點。14.相貌。15.憑藉;倚仗。16.古代的一種氣球。是游戲、運動用具。17.文體的一種。即議論文。18.泛指文章。19.佛教解釋經義、論辯法相的書籍。梵名阿毗達摩,意為“對法”。同經、律合稱“三藏”。20.吐蕃大臣的稱號。又稱論逋。例由貴族擔任。後西藏仍沿用此稱。\\v。21.姓。[lún]1.《論語》的簡稱。2.用在大數目前,表示約數。3.同“掄”。選擇;選拔。4.同“掄”。用力揮動。5.同“倫”。事物的條理、秩序。6.同“倫”。類。7.同“倫”。道理。
【讞】:同“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