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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草书帖
[宋]
米芾
草书若不入晋人格,辄徒成下品。张颠俗子,变乱古法,惊诸凡夫,自有识者。怀素少加平淡,稍到天成。而时代压之,不能高古。高闲而下,但可悬之酒肆。辩光尤可憎恶也。
【注释】
高闲:乌程(今浙江吴兴)人。原在湖州开元寺,后入长安诸寺,肄习经律,克精讲贯。唐宣宗重佛法,召见,封御前草圣。见赞宁《高僧传》。 辩光:《宋高僧传》卷第三十: “释辩光,字登封,姓吴氏。永嘉人也。唐史官左庶子兢之裔孙也。幼舍家于陶山寺剃度。……长于草隶。”曾受昭宗李晔召见,于御榻前挥毫作书,书体遒劲,受到赞赏,昭宗奖赠紫方袍一件,故名“草书僧”。与诗人罗隐有交,罗有《送辩光大师》诗。传著有《辩光上人诗》一卷,早佚。
【译文】
草书如果没有晋人的风骨,就是下品。而唐代的书家张旭,改变了自古以来的书法风格,看孙大娘舞剑创造的草书,惊世骇俗,自有人赏识。怀素学天上的行云,草书平淡中浑然天成。因为时代的原因,不能超越古人。唐宣宗时名僧高闲上人的草书更不及此,只不过挂在酒馆里,作为酒后的一种消遣,还是无可非议的。至于僧辩光的草书简直可厌了。
【赏析】
《论草书帖》即《论书帖》,又称《张颠帖》,是我国古代专门论及草书之“格”的重要文献之一。在书法创作和理论上,米芾褒晋抑唐,不蹈前人颠覆传统的创新精神在书法史上有很高建树。曾敏行《独醒杂志》说:“米元章有嗜古书画之癖,每见他人所藏,临写逼真”,由此可见米对临古的热衷,已到痴迷的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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